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11月挂牌成立,从1984年建院起到2000年,法院一直在邻近的霞山区辖区内办公。办公地点系与霞山区法院、郊区法院(后改称麻章区法院)分家时分得的三、四间旧办公室,面积约200平方米。2000年2月,采用租用办公场所的方式,迁址坡头区办公,并在租用的办公场所建起了审判庭、立案大厅。通过自筹资金和争取省法院支持,坡头区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共六层,建设面积约9000平方米)于2002年9月23日破土动工,历经六年的建设于2009年1月2日落成启用。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11月挂牌成立,共有12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单位和1个人民法庭。全院政法专项编制66人,事业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具有审判职称的41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57人,大专学历18人。
建院以来,历届领导班子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为辖区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做出巨大贡献。2011年8月新任领导班子上任后,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指导,提出创建“和谐型、廉洁型、学习型、服务型”法院,确定“忠诚、尚法、为民、奋进”院训,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案件质量稳步上升,办案效率逐步提高,队伍建设、审判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均取得新的进步,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其中干警个人受市、区级表彰奖励的共223人次,受省高院、省委、最高院表彰奖励的10人次,部门受市、区级表彰奖励的共43次,受省委、省团委表彰的共3次,部门荣立三等功的11次,个人荣立三等功的30人次。其中2012年度,有1名法官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有1名法官被广东省委政法委评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个人,有1个部门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有1名干警被市委组织部评为“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有1名法官荣获湛江市“十佳法官”称号,另有2个部门、3名干警被市中院记功、表彰;2013年度,有1名法官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有1个部门被授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称号,有1个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有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多名干警荣获省市先进称号。
近年来,我院大力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2012年度坡头区机关作风模范单位,2013年我院在机关作风测评中得分居全区一类机关第一名,被评为“坡头区机关作风建设标兵单位”,创全省政法机关机关作风测评第一名的先例。我院的排头兵竞赛指标及综合考评连续三年均列全市十个基层法院的前三名,案件质量评查均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